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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学院(校区)校友会理事会届中调整、换届(成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0 10:13

各学院(校区)、各学院(校区)校友会:

为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充分调动学院服务校友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强化校友工作校院两级管理,畅通各学院校友会组织机构信息,推动全校校友工作更高质量开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校友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校友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开展各学院(校区)校友会(以下简称“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届中调整、换届(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届中调整、换届(成立)工作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由各学院校友会根据《章程》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届中调整

1.调整范围

(1)学院校友会原负责人、理事因年龄、职务、工作关系等变动,需进行变更调整。

(2)根据学院校友会工作需要,需对理事会人员进行增(补)选或调整,并设置1名专职秘书(一般由各学院负责校友日常联络工作的同志担任)。

2.工作要求

根据《章程》有关规定,请各学院校友会充分酝酿,拟定需调整的理事会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向校友总会提出届中调整申请,内容包括学院校友会章程(草案)、届中调整拟定人员名单及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议程等。校友总会收到申请并审核,经批复后,学院按照既定议程召开会议。

(二)学院校友会换届(成立)

尚未换届(成立)校友会的学院,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结合学院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汇聚校友力量,启动该项工作,及时完成学院校友会换届(成立)。

1.工作要求

(1)工作宗旨

学院校友会是学校校友总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照《章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凝聚校友、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宗旨,围绕新时代新型校友组织建设,打造发展共同体,构建“一体两翼三服务”校友工作格局,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相濡以沫、荣辱与共的良好局面,更好推动“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建设,更好推动广大校友的工作及事业高质量发展。

(2)组织名称

机构名称:青岛科技大学+学院名称+校友会

例如:青岛科技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校友会

(3)组织机构及其成员

学院校友会的工作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人数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理事数量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专职秘书等职务,也可结合学院实际,设置名誉会长、顾问等。

会长1名,一般由学院院长担任;常务副会长1名,一般由热心校友代表担任。

副会长若干名,可由学院相关领导老师及优秀校友等组成。

秘书长1名,根据以往工作经验,一般由学院党组织书记担任;常务副秘书长1名,由热心校友代表担任。

副秘书长若干名,可由热心校友代表以及学院教师等担任。

理事若干名,由学院教师代表和优秀校友代表组成。

专职秘书1名,一般由各学院负责校友日常联络工作的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学院校友信息更新与维护、学院校友联络及校友工作报备等日常工作。

(4)学院校友会建立程序

①成立筹备组

由拟成立的学院校友会向校友总会提出筹建申请,获批后成立学院校友会筹备组。

②开展筹备工作

修订(制定)学院校友会章程(草案);收集所在学院、地方、行业、海外的校友信息;酝酿学院校友会机构人员名单;初步确定召开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议程等。

③召开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由学校校友总会代表宣布学院校友会组织正式成立,并表决通过学院校友会的章程(草案)、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等。

④整理归档与备案

学院校友会正式成立后,及时向校友总会提交备案材料(详见附件)。

三、学院校友会的会员归属及认定建议

1.凡目前在办专业,按专业所在学院(校区)界定校友归属;凡已停办专业,原则上按专业的历史沿革和专业停办整合时的归属学院界定校友归属;来我校学习就读的国外留学生原则上界定为国际学院校友。

2.非本院系、但从事与本院系专业相关性强的工作的校友,经本人申请、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同意,或学院校友会理事会邀请、本人同意,可成为学院校友会的会员。

3.非青科大校友,但对院系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或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力者,经学院校友会理事会通过,本人同意,报校友总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授予名誉会员。

四、材料报送

校友总会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校友工作科(综合楼2014室),学院校友会届中调整、换届(成立)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7月18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扫描版请发送至校友工作科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振海 88971950 18615321950

孙  萌 88971950

电子邮箱地址:xyh@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校友总会

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