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 合作发展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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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部门职责

1.统筹学校产学研与有组织社会服务、校友、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开展产学研与社会服务战略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校友工作和基金会工作计划。

2.负责推进与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与实施,积极争取各类办学资源,拓展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渠道,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3.负责收集与发布地方产业合作需求信息,宣传学校产学研等各类合作信息,搭建合作平台,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对接合作。

4.负责校地融创中心、驻外研究院等驻外机构的成立、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博士进企业、科技副总等外派人员的跟踪管理及业务指导。

5.履行全校范围内国内战略合作、产学研合作、共建合作等合同的主管职责,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和登记、备案、归档等进行归口管理。

6.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建立相应的跟踪、督查、评估机制。

7.负责学校校友总会、学校理事会办公室等日常工作以及学校校友会的社会团体年检工作。

8.负责各地方校友会、学院校友会、年级理事会等各级各类校友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

9.负责国内外校友联络、校友宣传和校友文化建设工作。

10.负责学校校庆月等重大校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运行,统筹协调基金会理事会及项目部、财务部等内设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基金会年检等相关工作。

12.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接收社会捐赠工作,对捐赠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

13.负责捐赠文化建设及慈善文化宣传等工作,参与组织相关慈善活动。

14.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基金会捐赠、国内合作平台等信息化建设。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