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目标,搭建学校与校友(企业)、合作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增强校友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实现校友(企业)和合作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共赢、共同成长,校友办拟建立重点校友(企业)和合作企业信息档案库,现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相关信息,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校友:指青岛科技大学(含山东化工学院、青岛化工学院、沈阳轻工业高级职业学校、沈阳轻工业学校、沈阳橡胶工业学校、青岛橡胶工业学校、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山东省化工研究院)历届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留学生、进修生、各类学习培训生以及在本校工作或曾经工作过的教职工等;
2.校友企业:指校友担任企业高管,或校友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对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或校友数量较多的企业等;
3.合作企业:指企业中无校友但与学校曾经合作过、正在合作或即将开展合作,且与学院、教师联系比较紧密的企事业单位等。
二、说明事项
1.校友工作办公室将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校友(企业)和合作企业信息的保密工作,所有信息仅用于加强双方的沟通和联络。
2.校友工作办公室将在校友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道重点校友(企业)和合作企业的新闻事迹;组织相关领导、老师赴各地走访交流。
3.重点校友(企业)和合作企业信息征集是一种长效机制,本次征集为阶段性征集。请于2023年4月27日之前,将本阶段收集到相关信息发送到电子邮箱xyh@qust.edu.cn。
联系电话:88971950
联 系 人:孙振海
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