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2017年度“陆宇管理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和公示工作均已完成,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青岛科技大学“陆宇管理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尽快签订项目执行合同书,启动研究工作。
《青岛科技大学“陆宇管理创新基金”受助项目执行合同书》(见附件)一式二份,统一由部门、学院汇总盖章签字后于7月15日之前送交教育发展基金会(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17室)。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陆宇管理创新基金”受助项目执行合同书.doc
青岛科技大学“陆宇管理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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